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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刻认识和落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体系及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党章、党内法规制度为基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管党治党新思想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落实管党治党、抓好党建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第一责任的意识,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加大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找准抓牢主体责任着力点,健全制度强化考评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责任担当,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管党治党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及时向党支部和党员通报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障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在工作中全面发挥作用。及时召开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掌握思想政治工作主导权,用科学理论培养人,用正确思想引导人,推进全面工作。
2.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谋划运作、执行落实、科学管理、推动发展的能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规范完善会议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议事决策水平。加强基层班子建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勇于担当,维护团结,形成合力。加强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3.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特别是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合理设置党支部,创新支部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主体作用,做好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建立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开展党支部工作考核,及时加强薄弱党支部的整改。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健全“三会一课”等制度,使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履行党费收缴手续。指导党支部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选优训强党支部书记,加强对党务工作干部的培训和指导。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开展党组织联系服务党员和师生活动,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关心支持青年教师成长,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工作,帮助有困难的师生员工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归属感。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维护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主导和保障作用。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严明纪律,严守规矩,督促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本单位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提醒、早纠正,对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教育与学习,严格规范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发挥好党内政治生活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作用,开展和利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二两种形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纪律生态。
6.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和引领师生员工。准确把握师生思想状况,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师德师风和医德医风建设,引导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加强本单位文化建设,营造积极进取、团结和谐的文化氛围。加强对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
7.履行党委统战工作主体责任。统一战线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切实提高认识,要全面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从战略高度重视和抓好统战工作,真正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履职尽责,真正担当起抓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统战工作体制机制,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8.推动民主办学。支持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作用。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三、考评基本要求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党员日常管理
1.基层组织建设
(1)基层党组织设置合理,实现全覆盖。按照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合理设置二级党委下的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等,合理控制党支部规模,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2)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各级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要明确时间进度,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台账。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做好整顿。换届中要严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纪律,要严格程序,加强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2.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1)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党务工作能力强、学术科研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选配教师党支部书记。不断提高党员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比例。注重从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着眼新时期高校党建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本着精干、务实、管用原则,选配好党务工作人员,建设一支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
(2)加强党组织书记和骨干队伍教育培训。着眼于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切实加强教育培训。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组织部门开展的集中培训。积极开展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党支部书记轮训,使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书记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学习,强化党的基本知识、纪律规矩和党建工作方法学习培训。按照上级和学校部署安排,有针对性的开展党组织书记和骨干队伍专题教育培训。
3.党员队伍建设
(1)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分层培养、分步衔接的教育体系,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做好培养档案和台账工作。加强分党校建设,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使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在入党前参加一次集中培训。
(2)做好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从严落实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制度,规范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程序,抓好责任落实。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党员资格审查工作。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注重政治合格、持续培养,端正师生入党动机,严把党员入口关。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对那些对党有感情、思想品行好、业务能力强、为人师表的优秀人才,安排专人联系,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及时吸收入党。认真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4)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加强对社会聘用人员党员、留学党员、流动党员、暂缓和保留组织关系转接等各类党员的日常管理,把好组织关系管理的各环节,做到党员组织管理人员无疏漏、环节无疏漏,杜绝新出现“口袋党员”、“失联党员”。
(二)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加强党员教育
1.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1)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大法宝。二级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向党中央看齐,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听取不同意见,不断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二级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一般每年至少召开1次。
(2)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是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支部(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年1
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遵循的原则是“团结一批评一团结”。
(3)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按期参加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同时要以普遍党员身份,编入党的支部、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4)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和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校党?2016?26号)文件要求,规范组织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保障“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和效果。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化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每学期至少讲1次,班子成员中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1次。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各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党员民主评议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利用和发挥好党内组织生活会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前两种形态的教育、提醒和改正的作用。
(6)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一岗双责”要求和分管工作,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到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班子成员和所在支部党员代表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同时,要积极开展党支部委员与群众谈心交流活动,努力实现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应当积极接受党员、干部的约谈。
(7)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每月固定一个时间作为“支部主题党日”时间。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开展知识测试、自觉缴纳党费、讲授微党课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设计党日主题,抓好自选动作,采取集中学习、辅导报告、专题研讨等多种灵活多样的形式,激励和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8)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结合起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对待批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搞无原则的纷争。
2.党员按时主动足额交纳党费。教育引导党员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严格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推动党费工作制度执行到位。
3.做好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专项工作。认真组织抓好上级及学校党委部署的党建年度专项工作,及时部署,有序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抓好对下级党组织的组织指导、检查督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营造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1.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1)落实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好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院系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序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决策和监督机制,明确议事范围、健全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
(2)落实基层党的委员会定期研究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的委员会定期研究工作制度,加强党建研究。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会、直属党支部每学期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1
次,总结分析基层党建工作总体状况和新经验,及时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党建工作的水平。
(3)落实二级单位党组织抓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应定期研究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一次思想教育课或辅导报告。
(4)建立党委委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二级单位党组织每位党委委员要具体联系指导一个党支部和一名困难党员,负责抓好联系支部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和帮助联系支部理清党建工作思路,指导和参加联系支部开展的重要事务和重大活动,帮助联系支部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切实帮助联系支部解决实际问题。每学期到联系支部走访调研不少于1次。
(5)落实对基层党支部党建情况的考评制度。以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为抓手,强化各单位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意识,推进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参照本办法,探索实施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评议考核,建立层层落实责任体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考评方式,把党支部党建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6)加强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场地、设施和人员保障机制。坚持“专款专用、力求实效、依规依据”的基本原则加强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通过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加强对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员教育网站的建设和投入,配备必要活动设施。
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按照《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校党?2014?22号)文件精神,领会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3.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校党?2016?18号)文件精神,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4.贯彻落实上级对统战工作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深化对重要理论观点、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的认识理解和实践运用,以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导为主线,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工作,落实抓好统战工作主体责任。
5.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各基层单位党政班子成员都应积极支持、配合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责任。
6.促进事业发展,营造发展与和谐的良好氛围。坚持抓党建促发展、促和谐,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为营造发展与和谐的良好氛围献计献策,凝心聚力,率先力行,用过硬的党建引领好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四)评先、评优一票否决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情况较严重、造成较严重不良影响的,取消单位和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1.党组织不健全、党员基本管理不到位、出现新的失联党员;
2.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党组织软弱涣散;
3.党费收缴不规范;
4.违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党内六大纪律;
5.出现教师违背教育部教师红七条底线的情况;
6.违背财经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
7.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存在突出问题;
8.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评不合格或有较严重问题;
9.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考评不合格或有较严重问题;
10.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评不合格或有较严重问题;
11.统战工作检查考评不合格或有较严重问题;
12.其他重要工作失职。
四、加强监督检查
(一)加强检查督导。建立健全校党委督查工作制度,把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专项督查的有效方式,加强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力度,建立经常性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加强整改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二)加强检查考核。学校党委设立管党治党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常务副书记及党委副书记担任,小组成员单位为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老干部工作部、机关党委。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考核采取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检查督导相结合。
(三)加强责任追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党组织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进行必要的纪律处分和组织调整。
本责任体系及考评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