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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内悬挂横幅管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3-11 作者:学校党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为规范校园内横幅的管理,美化校园环境,积极响应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号召,特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横幅审批的原则
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园内悬挂横幅。若举行重大活动确需悬挂的,必须经党委宣传部批准。
2
、保持校园内几条主干道的整洁。除重大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主干道上悬挂横幅。
主干道包括:南一门---幼儿园 南二门---八号楼 东七楼---化学楼 喻家山南路。
3
、各单位应自觉控制横幅的申请数量。原则上同样内容的横幅不得超过2条。
4
、对于涉及商业行为的横幅,需由主办单位向党委宣传部说明原因。
5
、横幅悬挂时间为一周。确需续挂的,应向党委宣传部提交续挂申请。
6
、党委宣传部审批时要注重审查横幅的文字是否正确、准确和简炼。
二、申请悬挂横幅的程序:
1
、各单位向党委宣传部提交悬挂横幅的申请。
2
、申请内容包括:申请悬挂横幅的原因、横幅内容、拟悬挂地点和悬挂时间。申请落款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
、经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审批合格并加盖党委宣传部公章后,再交后勤集团校园管理中心(电话:87542148)负责实施。
4
、后勤集团校园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制作、悬挂横幅,并按时回收,未经党委宣传部审批的横幅,由校园管理中心负责即时清除。

(附件中有申报样表供参考)

华中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

OO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