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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电气学院实验室安全通知(2018年1号)

发表时间:2018-06-22 作者:郭铭 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为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月要求,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实验环境,学院决定在6月底统一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卫生清洁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单位在6月底集中对管理使用的科研实验室和研究生用房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及卫生清洁工作。

二、安全工作方面

1.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对所有房间的水、电、气、门窗及内部使用的电器等设施进行严格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尤其注意检查科研实验室,对于精密贵重仪器的使用,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库存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认真落实药品五双制度的执行;对现存的易制爆及麻醉类药品应采取妥善安全保管措施,完善相关记录,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对实验室消防等器材进行检查,未配备消防器材的应及时向学院办公室申领配备。

三、卫生工作方面

1.组织安排对管理的科研实验室、研究生用房进行卫生清扫,清理杂物,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开窗通风,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并按照学校要求定期进行清洁和检查。

2.清查清理违章放置的实验室仪器设备或装备及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等,以及门口外、通道间、楼梯间、楼外等违规场地临时放置物。

3.对于本次清洁中清理出来的报废仪器和家具,请规整到相关位置并完成网上报废流程。

四、工作步骤

1.自查清理阶段(625日—627日)

各单位对负责区域开展自查工作,完成卫生清洁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及时解决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自查出来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并及时整改。

2.检查督导阶段(72日—76日)

在自查和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学院办公室将会同各单位一道对相应实验室安全工作及卫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与落实。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