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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站发布新闻稿件与信息的规定

发表时间:2014-05-22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在学院网站发布新闻信息的规定

一、坚持正面引导,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启发激发师生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积极性;

二、注重时效性,投送一般稿件应在工作结束后2-3日内发稿,重要稿件当日发稿;

三、稿件内容力求全面准确,撰写好新闻稿件的草稿,核实并确保有关的人员、地点、事件描述的准确性,同时准备好与内容相关的照片原始版;

四、落实稿件审查修订,稿件首先应交课题组负责人或系、科室负责人审查,之后根据要求完成修订;

五、发送稿件到学院办公室(zrdwh@163.com),包括稿件的电子文档和照片,并留下本人的联系方式(邮箱、手机号码);

六、落实稿件核实、审查和定稿工作,学院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编辑,将经过初审的稿件呈送学院副书记审定,必要时抄送业务分管领导审阅,重要稿件经学院主要领导审定,有关学校主要领导的稿件报学校办公室审定;

七、由学院办公室网络管理人员网上发布,重要稿件经简化编辑后向学校校报编辑部投稿。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