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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珞瑜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西二楼
一、院长和书记是学院本科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在学校党委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领导学院本科教学工作。
二、定期主持并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的协助下,组织制定学院的本科教学计划、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和实践基地建设等教学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全面实施。
三、对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教学督导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责
四、主持对教学相关人员的使用、晋级、奖惩、进修、考核等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关心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做好学生和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学院教学经费使用等问题做出决定并组织实施。
七、指导和完成本科教学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