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7-1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湖北省现已启动2017年度“楚天学者”计划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条件见以下通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可与学院人事人才中心联系。

联系人:郝琳 18627022605 rsceee@163.com QQ:599053592

电气学院人事人才中心

2017年7月14日

关于开展2017年度“楚天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鄂教师〔2017〕1号)(见附件)和《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楚天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17〕8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楚天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条件及说明

(一)申报类型及申报条件

1.特聘教授

(1)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富于合作精神,有一定团队建设组织、管理能力;

(2)在世界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或世界一流学科获博士学位或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3)国外应聘者应担任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教授或相应职位3年以上;

(4)自然科学类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1年9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1年9月1日后出生)。

2.楚天学子

(1)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富有合作精神;

(2)在世界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或世界一流学科获博士学位或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并获突出成果;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有关说明

1.世界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一般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英国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最新排名中前300位或《自然》杂志最新公布前500名的高校或研究机构,或者为某一领域专业性较强的高校或研究机构(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世界一流学科一般是指本学科在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世界同类学科前1%的学科;

3.国际著名企业一般是指《财富》杂志最新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

4.申报人入选后应全职来校工作。已经来校工作的,来校时间应在三年内(2014年1月1日后来校),累计申报次数上不超过2次;

5.已经入选国家及湖北省各类人才计划的专家,尚在聘期内的,不在支持之列;聘期已经结束的,来鄂工作时间不超过五年;

6.计算年龄和任职资格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二、支持条件

楚天学者聘期五年,聘期内特聘教授每人每年岗位津贴30万元,楚天学子每人每年岗位津贴10万元,部(委)属高校按上述标准30%给予资助,已入选国家和学校各类人才计划的,岗位津贴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程序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楚天学者计划”实施限额申报,每个单位限报2人,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产生最终推荐人选。

四、申报材料

《“楚天学者计划”候选人申报书》一式1份,A4纸单面打印,“学校推荐意见”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待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再按后续通知要求整理申报材料。

附件:1、“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

2、高校排名及科研机构自然指数排名前五百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附件2:高校及科研机构排名

附件1:“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